香港LPF制度与开曼离岸基金相同的特点包括以下几点:
✦ 对投资范围无限制。
✦ 灵活的出资和利润分配。
✦ 合伙人可自由制定合同条款。
✦ 有限合伙人可进行广泛的安全港活动。
✦ 简便的注销和解散机制。
香港的LPF制度,相比开曼离岸基金,多出以下三点的优势:
✦ 在香港注册LPF,可以使基金结构与管理地点保持一致,简化了基金结构。
✦ 在香港注册LPF、募集资金、进行项目投资,LPF可申请为香港税收居民,这就能够加强基金的实质性。
✦ LPF的权益不属于“香港证券”,基金免税制度免征香港利得税,当LPF权益出资、转移或撤回,也免征收印花税。